时至今日,避孕与流产仍是两个暖昧的、不体面的话题。可是,避孕和
流产与每个人乃至整个社会都息息相关,所以我要在这里光明磊落地
女性避孕与流产权利的来之不易
避孕和流产是女性的基本人权,是我们控制身体、生活的基本权利之
一,可是追溯历史才发现,女性的这些权利得来极为不易。主要的困难有
两个,一个是宗教信仰、道德伦理长期以来不同意避孕与流产,认为这是对
上帝意志、人类生命的违反与杀害,所以长期以来有“杀婴罪”一词而无“避
孕权”、“流产权”之说.而且直到今天,女性在流产时仍时常受到道德和良
心的拷问。第二个困难在于科学技术,较为安全有效的口服避孕药直到二
战后才产生,而在口服避孕药发明之前,人类历史上虽然存在着各种各样
的避孕方式,但总的来讲效果很不可靠,有的还很危险。如,我国明代散文
家归有光在他的《先妣事略》中就记载了他的母亲因十年间生育六次而苦
于多子,就采用民间方法吃田螺来求避孕,结果吃下去后就哑了.并在26岁
的韶华年纪就去世了。所以较为安全有效的口服避孕药发明后,很快就风
靡世界,并当之无愧地被誉为20世纪最伟大的十项发明之一。据《改变世
界的药丸》的作者伯纳德·亚斯贝尔和《妻子是什么》的作者安妮·金斯顿
介绍,口服避孕药的最初推动者是两位伟大的女性,美国著名的控制生育
提倡者玛格丽特·桑格(Margaret Sanger)和慈善家凯瑟琳·麦考密克.1951年,她们找到科学家古蒂·平克斯,出资要求他研制口服避孕药。1955年.平克斯宣布了口服避孕药的发明,但
10年之后,口服避孕药仍被称为“治疗月经不调”的药,以避免反对派的
压力。
女性人工流产权利的得来也相当不易。千百年来,世界各地的妇女们
为了解除不想要的妊娠,不得不寻找各种不安全甚至危险的偏方自我折
磨,如“跳越桌子,在地板上打滚,挤压腹部,喝令人作呕的混合饮料,甚至
用钝器敲击”。还有的在收费昂贵、技术粗劣的非法诊所私自堕胎,并忍
受着道德谴责和各种后遗症的折磨。所以,从19世纪中叶开始的第一波女
权运动就将避孕权、堕胎权作为女性争取的权利之一。但在当时,传统观
念的力量还相当强大,所以这两项权利直到第二波女权运动时才有了实质
性进展。如.英国直到1967年才推予女性堕胎;美国最高法院则到1973
年才宣布,反流产法不符合宪法。但目前在一些国家,堕胎仍属非法,所
以联合国在2005年公布的《世界人口白皮书》中估计,每年全球有7600万
例意外怀孕,其中,1900万例进行了不安全堕胎。
女性获得较为安全的生育、避孕和流产服务只是女性身体、性求得平
等和解放的第一步.还有更多的理念、惯例和实践需要反思、挑战和改变。
如,为什么只有女性服避孕药,男性避孕的责任在哪里?为什么我国每年
会有600多万次的人工流产?很多男性为什么不但不运用现有技术去避
孕,反而常常为了自己自私的性快感而置女性于不顾?有的男人会辩解,
她正处于安全期,我用不着戴套啊。可是,从女性的切身利益看,这个所谓
的安全期简直是个谎言,因为她们很可能根本感觉不到安全,反而是很焦
虑:我们上次性行为是在安全期,可我这月的例假怎么还不来啊?所以,这
样的安全期到底是什么含义.是女性可以安全地免除怀孕的安全期呢?还
是男性可以安心地不使用避孕套的安全期呢?另外,当性和生育分离后,
为什么很多女性感觉到的不是平等自由,而是在所谓的性解放中感受到更
深更令人团惑的性剥削?为什么美国有那么多女性因担心男人利用性与
生育分离而更加推卸家庭责任,不得不与保守派联合起来共同捍卫男家长
制的传统家庭?在我国,为什么会出现那么多宣扬人工流产手术就像喝杯
水那么简单、睡一觉那样轻松的广告?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男性拒绝用避孕
套而要求女性服用对女性身体有副作用的避孕药?为什么在我因的计划
生育中,是女性基层计生干部在劝说、追击女性去避孕流产查体,从而将计
划生育变成一场女人之间的战役?所有这些,都是在争取身体、生育和性
方面的男女平等、性别公正过程中不得不思考和努力改变的。
避孕与流产的女性化
避孕与流产本来是和每个男人、女人都相关的事,但在目前,由于避孕
和流产的女性化,它们被定义为女性问题。
首先来分析2001年中国育龄夫妇的避孕方法。从中可以
看出,六种避孕方式中只有两种是男性使用的,即男性绝育与避孕套,其余
四种都是为女性设计并施用于女性身体的。合计下来,2001年全国育龄夫
妇所采用的所有避孕方法中,86%由女性承担,男性承担的不到14%。
也许有人说,男性绝育手术做得少是因为这种手术会影响男性的性功
能。可是大量的实践发现,男性绝育手术如果引起勃起障碍、射精困难的
话,那主要是由心理因素引起的,即因为担心男性绝育会影响性生活,所以
术后性生活真的受到影响。相反,女性绝育手术可能会造成盆腔静脉淤
积,从而引起腹痛等副作用却被舆论大大忽略。那么,会不会有女性因为
做绝育手术而影响性心理呢?当然有,但从女性绝育手术远比男性绝育手
术普及的现实看,这显然不被认为是一个问题。而且女性因避孕药、避孕
针剂、宫内节育器等引发的出血、忍心、头疼、头昏、困倦、月经异常、小腹胀
痛、腰酸、分泌物增多等副作用并不少见,但与男性担心绝育手术影响性功
能、避孕套影响男性“爽”感等相比,女性遭受的这些副作用显然被认为不
值一提。证明之一是,在我国100个男性中,只有4个男性使用避孕套这一
最方便、最安全的避孕方式之一。 当然,从女性自身角度来看,女性通过
避孕环、绝育手术来避孕也有其他功能:无需依赖男性,而是将避孕掌握在
女性自己手中,从而可以较为放心地掌控身体和享受性愉悦。但对于那些
因身体排斥无法放置避孕环且希望保持生育能力而不能进行绝育手术的
女性而言,男性在避孕责任上的推诿显然对女性造成了巨大伤害:性行为
中的提心吊胆、频繁的意外怀孕和随之而来的人工流产。
流产也是双方共同的事情,但从近一两年全国许多地方出现的所谓
“无病人流手术”广告看,流产显然是女方的责任。相信不少人都在公交车
上听到过类似广告,先是一个娇滴滴的女声问:“老公,我又怀孕了,怎么办
呵?”一个雄浑有力的男声回答:“不要怕,老婆,你到某某医院门诊作无病
人流手术,时间短,没有任何痛苦。”而且,一些医院也宣称,“在麻醉下手
术,孕妇处于睡眠状态,感觉舒适,全身放松”,听起来好像很享受的样子,
但真的是这样吗?药物流产也声称痛苦小,可是经历过的女性都知道,那
痛苦绝不小,下面是一位经历了人工流产的妻子所写的:“今天早上,在卫
生间的时候我发现流血了,鲜红的,整个人也很乏力,头是昏昏沉沉的,出
血挺多,有的时候还有血块排出,每次排血块的时候,小腹部像有只无形的
手在使劲地抓着,腹部较劲似的疼,等血块排出后,才会有短暂的轻松。不
过隔不久,这种阵痛又会排山倒海般地袭来,一个人窝在沙发里,身子一阵
阵发冷。”所以对于所谓“无痛”的承诺,我是不大相信的,况且,这种手术
之所以“无痛”是因为使用麻醉品,但麻醉还可能引起呼吸系统的抑制,换
言之,是有让人永远不再呼吸的危险的。而且即使当时真的因麻醉身体而
感受不到痛、术后伤口也不大痛,但女性的心不会痛吗?如果是因为男性
的自私不肯用避孕套而导致女性怀孕的话,女性难道不会心痛吗?所以,
流产之痛绝非只是生理之痛,更多的情况下是女方所经历的心理之痛。在
无耻的处女情结依然浩荡的现实中,未婚女性所经历的流产还可能会带来
一生之痛。
与早期流产相比,晚期流产对女性身体伤害更大。但因为偏好男孩的
男权观念和一些地方计划生育政策实施的不当,仍有很多女性被迫在怀孕
好几个月后流产。可每一位母亲都知道,怀孕时女性身心会发生巨大的变
化.所以在英文中“labor”(劳动)一词也有“怀孕、分娩”之意,就是因为怀孕、
分娩都是巨大的“劳动”。怀孕晚期的被迫流产不仅无视女性的身体自主
权,而且是对女性交怀孕中付出的巨大劳动的漠视与贬低。
那么,全国每年到底有多少次人工流产呢?2001年的全国计划生育/
生殖健康调查公报指出,1996-200年的出生与人工流产比为0.34:1。
根据这个比值推算,我国大概每4位孕妇中就有1位人工流产(英国目前的
这个比值为6;1。《2003年中国卫生统计提要》公布,2001年全国有629
万次人工流产,2002年有681万次人工流产。另外,还有人提出,目前我
国50%左右的人工流产手术是因为没有采用避孕措施或者是没有觉察到
的避孕失误。这是多么让人震惊的数据,每年数百万女性付出的巨大血
肉代价本来是可以避免的。
另外,为什么男性的避孕方式只有绝育手术和避孕套两种,男性避孕
药更多的只是研究而很少有产品上市呢?换言之,在重男轻女还是一大现
实的今天,为什么在各种绝育避孕措施的研发上却一直是重女轻男呢?这
其中一定有避孕女性化的观念在影响着研究方向与资金分配。同样,在中
国的计划生育中,也存在着明显的计生女性化的现象。除避孕流产的女性
化外.农村基层计生干部几乎都是女性。自从二十多年前我国开始实行计
划生育基本国策以来,正是通过众多基层女性计生干部不断督促其她女性
避孕流产,我国的人口出生率才取得了明显下降。换言之,正是众多女性
用自己的血肉长城保证了中国计划生育政策的顺利执行。
迄今为止,还看不到计生女性化会有明显改变的迹象。如,在最近一
两年,中国计生政策开始由重罚转向奖励少生,很多报刊媒体也都给予了
欢欣鼓舞的报道,称为是“德政善举”。可是在这一片叫好声中,在计生委
“加快改革、建立工作新机制“的报告中却听不到对避孕流产女性化有何改
变的消息,在“为广大群众提供避孕效果好、毒副反应小、长效适宜的新型
药具”的承诺中,我们无法确信在“群众”之前是否又心照不宣地暗暗加
了一个“女”字。
如果这种生育避孕流产女性化的思维方式和社会机制不改变,那么在
民主建设的重大进步——农民工国民他的进程中,这一思维方式和社会机
制又会再次复制扩大。近几年来,为农民工争取落实国民待遇的举措较
多,从农民工的迁徒权到工资,再到一些为农民工正常性生活而呼吁的文
章,我们可以感到农民工们离公民和公民的正当权益越来越近了。但我们
同时也可以感觉到,隐藏在农民工性权益之下的性别不平等已隐隐逼来。
在一篇题为《调查京城民工性生活现状,文娱活动能舒缓情绪》的报道中,
记者访问了北京的40名男性民工,发现他们的性生活非常匮乏,并引用中
国人民大学周孝正教授的话:“民工们来到城市干活,他们的经济水平肯定
不允许带着老婆孩子一起来。但他们也是人,也需要过正常的性生活,这
是人类最基本的需求,是不能忽略的个人权益,是最基本的人文关怀。”
另外一篇《学生妹打工妹节后堕胎增多、专家对此表示忧虑》中,记者发现,
今年春节以后,佛山市各大医院迎来打胎潮,其中八成是外来打工妹。记
者还引用广东省的一份调查结果说,打工妹群体的避孕知识很缺乏,27%的
人不知道会在什么情况下怀孕,25%的人发生性关系时不采取任何措施。
记者所采访的有关专家也表示,打工妹们非常需要生殖健康知识。。
表面上看,两篇报道都在关注农民工的性权益,但细细读来,会明显感
到,记者及相关专家对男女农民工性权益的关注点是不同的。对于男农民
工,记者与专家关心的是他们的“正常的性生活”,并呼吁多给他们举办丰
富多彩的文娱活动。对于女农民工,记者与专家的关心则变成了堕胎、避
孕,呼吁对她们进行大规模的生殖健康教育。所以.两相对照,不难发现,
男农民工需要的似乎只是性愉悦,而女农民工需要的似乎只是避孕,而这
种思路的来源,正是生育避孕流产女性化多年未受到反思、质疑和改变的
逻辑延伸。
未婚流产经验的黑暗化、隐形化
在我们的社会中,如果说避孕、流产总的来讲被打上“丢人”、“见不得
人”的标签的话,那么未婚流产就被看作是更加见不得人的了。可如果到
医院看一下,就会发现,在排队做流产的队伍中,总有一些非常年轻的脸,
她们或者有男友陪同,或者因男友拒绝而不得不找闺中密友甚至孤身一人
缓解未婚流产的痛苦、尴尬和耻辱。还有的因为没有足够的钱或足够的勇
气而不得不去不安全的地下小诊所,从而陷入更大的危险之中。可是这些
女性的经验又被认为是见不得人的,因而被封锁、隐藏起来,使无数的青年
男女、少男少女一遍遍地在黑暗中孤独摸索。如果让这些所谓的耻辱经验
可以公开讨论、积极预防,未婚流产造成的许多悲剧可能都会避免。
在《女性与日常生活》这门课中,我选了一篇论文《经验;在黑暗与光明
世界的中间》请学生阅读讨论。在文章中,作者龙彦以一位女同学如何经
历未婚先孕和流产为线索,探讨了流产、未婚流产被贬为黑暗知识对这些
女性的影响,她们如何面对这一危机,如何在这危机中思考道德、自我负
责、性别,并发掘出力量与勇气的。龙彦以深切的同情、敏锐的视角向读者
娓娓道来,几乎所有的同学都非常欣赏这篇文章,并跟随作者一道思考她
所提出的上述问题。除此之外,学生的另一个反应是我所没有想到的,她
们在课堂上惊叹道:原来好学生、好女孩也会未婚先孕并流产啊。
我们经常认为,一个学习成绩优秀、品德优良的好女生肯定也会友性
上极为检点,恪守社会的传统道德。但是,在这个性感美女、性行为描述在
电影(尤其是美国大片几乎无性不电影,近十年来一些中国电影也开始逐
渐跟风)、小说、网络中到处可见的资讯时代;美女的各个部位,局部或全部
裸露的女体几乎出现在任何商品旁边的消费时代;性被奉为前卫、时尚、自
由、无穷快感的享乐时代,好学生好女孩当然也会感到巨大的压力、诱惑和
挑逗。而且,不少接受性资讯普遍多于女友的男友们还会苦苦哀求,并无
赖地要挟,“你不答应就是不爱我”。女生只好一边与自己的好奇心和欲望
作斗争,一边还得安抚并徒劳地转移男友的注意力.尽力诱导对方将注意
力从肉体上升至精神,或从性愉悦转移至口腹之欲,要么再摆事实讲道理,
“我不跟你那样,并不代表我不爱你啊”。至于劝说成功的概率,从庞大的
未婚先孕数量就可以推知并不乐观。当然,我并不认为性只有发生在婚姻
中才是道德的,或只有男生才会、才能首先要求性,相反,女生完全有权利
主动要求享受性愉悦,但是一定要在当事人都乐意并具有承担后果的知
识、能力和意愿的基础上才会是赏心乐事。
提到知识,就不得不提到目前年轻人中最基本性知识的普及程度之低
和性知识的错误混乱程度。我国著名性学家潘绥铭的一项调查发现,在
2001年的全国在校本科生中,对“性心理、避孕、生育知识”表示比较需要和
很需要的大学生占全部大学生的83%,对“异性交往、恋爱心理知识”表示
比较需要和很需要的大学生则占90%。在各种报刊网络上也经常可以看
到少女怀孕并在几乎毫无觉察的情况下生孩子的消息。在性行为能力的
培养方面,社会目前对少男少女、大学生提供的正面性教育不但少,而且往
往局限于生理上的认识。以我个人经验为例,我在学校受到的正式性教育
只有初中时的生理卫生课,而且在讲到生殖那一章时,老师还让我们自学。
我倒是乖乖地自学了一遍,可是对于最基本的性交到底是怎么回事还是一
无所知,而且这些生理知识根本满足不了如何谈恋爱、如何感受性的最基
本需要。因为性绝非只是生理,正如《性政治》的作者凯特·米利特所说,
“交媾不可能发生在真空中”,性行为是全身心都要投入的行为,涉及情
感、伦理、责任等众多心理方面的、社会方面的能力,而这些却是目前学校
性教育中极为匮乏的。
所以,在一个树欲静而风不止,或树也没必要存天理灭人欲的年代,好
女孩好学生当然也会直面性欲望。如果好女孩及其男友,或尤其是其男友
的性知识、能力和意愿都不成熟,发生未婚先孕和流产是一点也不奇怪的。
话又说回来,虽说未婚先孕普遍被认为是羞耻的事,而如果当事人是个好
学生好女孩,可能人们在痛惜她们不争气的时候还会有点惋惜,但对于所
谓的“坏女孩”,可能很多人就完全认为是咎由自取了。其实,如果分析这
些“坏女孩”的未婚先孕经历会发现,“坏女孩”和好女孩这两群女性的未婚
先孕、流产在许多情况下都与性中的男权脱离不了干系。如,木子美在前
些年名满网络,主要是因为她在性上的前卫:直白地、写实地将自己和与她
发生性关系的男人们的性表现都写在日记中,并在网上公布。可是,即使
是这样一个前卫派,她的第一次未婚先孕经历竟然完全是一个男性始乱终
弃的传统俗套。和大多数女生一样,本子美的第一次对避孕一片空白,第
二天当那个男性发现她不在安全朗后,只是点到为止地告诉她要吃避孕
药,而不肯提供关于吃哪种药等进一步的知识。当时的木子美只好胡乱买
了一种药吃了.但不幸无效,她怀孕了。当她试图再与那个男性联系时,那
人玩起了人间蒸发的游戏。
实际上,据潘绥铭教授调查发现,在2001年的全国大学生中,有17%发
生过性交,其中男生比女生高7个百分点。也就是说,曾进行过性交的大
学生其实已达到近1/5了。就我国每年有数百万人次的流产而言,不但流
产是非常普遍的:而且从各种媒体报道看,未婚先孕也并非罕见。那么.为
什么这么多人的经验无法有效传达至其他/她人,而是不停地让一批批的
人不断地重复着未婚先孕并流产的焦虑、耻辱和不安呢?要回答这个问
题,就不能不提及社会目前对未婚先孕的禁忌。
这一禁忌首先与从中学生的恋爱禁忌到大学生的骤然开禁有关。正
如作者龙彦在她的文章《经验:在黑暗与光明世界的中间》所说;“从高三到
大学,仅仅是两个月的时间距离,对两性关系的禁限就被解除。中学生谈
恋爱是大忌,大一的学生就无所谓了……她获得了通向陌生彼岸的许可
证,却对它一无所知。”潘绥铭也曾指出,对中学生恋爱的禁忌,是许多中
学生乃至大学生不知如何处理与异性的亲密关系的原因之一。一旦进入
大学校园,情况就发生了骤变:摆脱父母的贴身约束,大量同龄年轻人的聚
集,都为大学生提供了大量的恋爱机会。而且,大量的性资讯、性挑逗在网
络等众多媒体中处处可见。但大量并不等于完整,很多年轻人还是缺乏基
本的避孕知识和性行为中的责任伦理观念,不知如何避孕,或抱侥幸心理,
或把错误的信息错误地应用,而且一旦怀孕,往往双方都惊慌失措,尤其是
男方。正如《经验:在黑暗与光明世界的中间》中的那位男生一样,“因为S
急于去医院确定是否真的怀孕,所以晚上他们约好第二天就去医院。结果
早上男友留下了一张便条走了,他表示自己现在心话很乱,希望有时间冷
静。S被迫一个人走进了医院妇产科”。所以未婚先孕的禁忌使许多被
迫独自在黑暗中摸索的年轻人,包括男女,都不知道如何正确面对。结果
之一就是,当男方逃避后,女方被迫一人面对现实,因为她无法逃避。
她们所要面对的现实之一就是良心拷问和道德因境:自己是不是在扼
杀小生命。当然许多已婚女性也会面临这一困境,但我们国家的正统观念
是只有婚姻中的性是合法的.所以未婚女性在面对流产时可能更觉得自己
是放纵情欲、自作自受,虽然我们深知主动要求性的多是男性而非女性。
但不管未婚还是已婚,流产是否扼杀生命都是许多国家争论是否允许人工
流产时的一个焦点问题。目前世界各国大致有三种做法,一种是像中国一
样,对流产基本没有限制,流产更像是女性的义务而非权利,所以有些孕妇
在家庭一定要生男孩的压力或所在地区计划生育的压力下.已经到了妊娠
晚期仍会接受流产手术;一种是像英美等国,怀孕三个月以内的女性可以
自行决定是否流产,如果超出三个月,则需要医生证明继续妊娠会危害女
性健康,才会准许女性流产;还有一些国家则不论怀孕时间长短,都不允许
流产,除非医生证明妊娠危害孕妇健康,但这种证明的获得相当困难。在
我看来,达三种情况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下列价值取向:胎儿、家庭、国家
利益优先,女性对身体的自我控制权靠后。比如第二种情况,如果一位不
愿生育或不具备生育条件的女性怀孕已四个月,医生又认为妊娠没有危害
她的健康,那么这位女性就只能被迫成为一个行走的子宫,而丧失了作为
一个完整独立的人控制自己身体、决定自己意愿的基本人权。
围绕流产问题,国家、家庭与女性的关系十分复杂。在国家与女性的
关系上,可能涉及公民权、国家权力、性别观念与制度等;在家庭与女性的
关系上.就我国而言,可能涉及到性别观念与制度、养老保障模式、婚姻制
度等。对这些关系的探讨远非本文容量所及,也非目前我的能力所及,所
以.下面只初步讨论胎儿与女性的权利。在二者之间.我想追求的效果是
双赢,即,既保证女性的权利.又保证胎儿的权利。也就是说,如果每一次
怀孕都是女性欢迎的,那我们不就免除了流产的痛苦抉择,并不再需要争
论女性与胎儿的权利了吗?所以,在流产的伦理道德上,我们能有效做到
的是:如果性行为的当事人都不想要怀孕,那就应该进行安全、有效、平等
的避孕;如果想要生育,那就做到优生优育,从而使每一次避孕都是有效
的,每一次怀孕都是受欢迎的。
在现实中,有些人选择的不是合理避孕,而是走另外一条路线:性恐吓
和生育恐吓。前些日子,据报道,有学校为防止少女怀孕,就组织女生参观
流产手术室,希望用流产手术室的可怕提醒女生们不要未婚怀孕。我不知
道那些可怜的女生们看到冰冷的手术器械时怎么想,但我猜想,她们很可
能会腹部发紧、全身收缩,而且对性与生育望而生畏。在这一事件中,生
育、避孕、流产女性化的逻辑再一次重演:尽管性、避孕、怀孕是男女共同的
事,但这个学校却只对女生施行残酷的性恐吓和生育恐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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